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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19年度警用信通装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就2018-2019年度警用信通装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相关货物的采购和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一、 项目编号:JC-HG20180069
二、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警用信通装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三、 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22包 (详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只投报其中任意几个包。
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细内容见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和具体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货时间及地点:按采购人与供应商约定时间、地点交货。
3、协议供货期限:2018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中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签协议:
(1)中标企业符合《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
(2)警采中心根据中标企业协议的履约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续签。
四、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6月6日上午8:30至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近竹园路),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六、联系方式: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
邮政编码:201112
项目联系人:沈伟、陈静、陆凤麟
联系电话:021-22022026、021-22022092、021-22022033
传真:021-22022026、021-22022092、021-2202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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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专网程控交换机,具体要求:
1、用以拓展路由器的接口,是专网的汇接枢纽和连接公网的入口;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2包:现场指挥通信装备,具体要求:
1、是为防灾救护、抢险救援等场合提供指挥手段的专用通信系统,应配有调度台,用双向呼叫和视频通讯等功能;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3包:专网程控交换系统,具体要求:
1、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公共安全领域为完成控制、接续等工作的智能网络系统;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4包:移动警务终端,具体要求:
1、是通过将手机、PDA等移动智能终端与无线网络对联,实现对公安内部网警务信息的访问来完成警务执法工作的设备。
2、符合《GA/T 1085-2013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3、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5包:无线图像传输设备,具体要求:
1、是实时图像传输系统,它集成编码器,调制器,功放器和天线于一体,把摄像头采集的图像实时转换成无线信号并传回接收端。返回的信号将通过配套的移动接收机接收并可通过电视或LCD屏幕等多种媒体播放。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6包:350兆数字车载台,具体要求:
1、利用350MHz附近的无线电波,安装在车辆上,直接由外部电源供电的,并使用外部天线的无线电对讲机。
2、符合《GA 176-1998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要求。
★3、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7包:800兆数字车载台,具体要求:
1、利用800MHz附近的无线电波,安装在车辆上,直接由外部电源供电的,并使用外部天线的无线电对讲机。
2、符合《GA 176-1998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要求。
★3、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8包:基地台,具体要求:
1、是将接收到的无线信号通过内部处理以更大的功率将其发射出去,这样就达到了无线通讯距离的拉扩,是一台无线通讯信号发大器,可以增强通信能力;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9包:全频段无线屏蔽仪,具体要求:
1、手机+对讲机+WIFI(互联网)等当前各类无线信号的多功能信号屏蔽器,屏蔽特定现场无线信号的接收。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10包:手持定位仪,具体要求:
1、能够采集多种数据,数据格式丰富,能够进行灵活面积测量。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11包:车载定位仪,具体要求:
1、通过硬件和软件做成北斗、GPS、双模多模等定位系统终端用于车辆定位;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12包:卫星电话,具体要求:
1、是基于卫星通信系统来传输信息的通话器,也就是卫星中继通话器。其主要是填补现有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终端无法覆盖的区域。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13包:频谱分析仪,具体要求:
1、是研究电信号频谱结构的仪器,用于信号失真度、调制度、谱纯度、频率稳定度和交调失真等信号参数的测量,可用以测量放大器和滤波器等电路系统的某些参数,又称傅里叶分析仪。
2、符合《GB∕T 11461-2013 频谱分析仪通用规范》要求。
★3、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14包:通信头盔,具体要求:
1、在普通头盔的基础上增加了无线通信模块,用于特殊危险场所,抢险救援的需要;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15包:电话数字录音系统,具体要求:
1、是一种能对E1/T1电话线的电话实时录音及语音播放的设备,能够完成多路电话或对讲机的录音、来电弹屏、查询等功能。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16包:350兆手台,具体要求:
1、利用350MHz附近的无线电波,手持式无线电对讲机。
2、符合《GA 176-1998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要求。
★3、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17包:800兆手台,具体要求:
1、利用800MHz附近的无线电波,手持式无线电对讲机。
2、符合《GA 176-1998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要求。
★3、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18包:智能机箱,具体要求:
1、实时监测摄像机、电子警察、卡口、存储器、交换机、视频服务器、补光灯等各种前端设备的供电状态和网络状态,对异常情况实时报警。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19包:4G布控球机,具体要求:
1、对人员、车辆、环境信息进行全面监控,利用强大的移动摄像系统,在覆盖区域的周边形成坚实的防控屏障。全天候、清晰、真实的记录现场各种信息,服务于指挥调度系统。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20包 太阳能供电系统, 具体要求:
1、该系统由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等组成,根据需要可配置逆变器。该系统应具备抗风、耐低温、抗潮湿、耐紫外线等环境适应性,用于公安民警携行电子装备的临时应急供电;
2、符合《GB/T 24716-2009 公路沿线设施太阳能供电系统通用技术规范》要求;
★3、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21包 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 具体要求:
1、该系统由前端音视频取证、信息处理(压缩)、窄带和宽带无线传输设备、安全接入系统、后台数据处理及接口系统设备等组成。用于突发事件现场与指挥中心的信息传递和现场应急指挥调度,亦可用于单警之间、单警与前指之间的通信互联。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22包 骨传导耳机, 具体要求:
1、该装备主要由声源发射器、无线接收器、无线骨震耳机等组成,与头盔或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其它防护装备配套使用。一次充电最大音量使用时间应大于200分钟。主要用于公安、消防处置突发事件现场的通信联络。
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018-2019年度警用信通装备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