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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至17日,国务院省级政府消防工作第三考核组对新疆消防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考核组先后听取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2017年消防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台账,实地抽查了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特勤消防中队以及街道、社区等单位、场所,核查了基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组对新疆全区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考核组认为,新疆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大投入,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有效,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全区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发展和进步。
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组建议,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各级行业部门要加强常态管理,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社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确保”快补旧账、不欠新账“,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灭火救援实战需要。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落实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要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组织行业系统制定消防管理标准,巩固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经验,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实战导向,协调联动,充实多种形式救援力量,着力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新疆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将以这次国务院考核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力度,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新疆消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