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1-162
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派出所处警车配套警用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6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公开招标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采购派出所处警车配套警用装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一 | 采购派出所处警车配套警用装备 | 河南世龙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区金岱产业集聚区文治路20号云时代广场一号楼四层409号 | 737,900.00 | 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邓波、马政欣、赵丽平、王希霞、张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协议商定。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133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2号大曌国际广场二期商铺7-111号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7951、80887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7951、8088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