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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换发警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换发警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BA2024-1004

  项目名称: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换发警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个月内(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换发警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换发警服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上一年度至今(2023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上一年度至今(2023年0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入围公安部目录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壹份(U盘壹份);

  2、纸质投标文件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一部;

  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保存。

  7、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80号

  联系方式:029-85558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嘉钰、孙艳、刘婧、张波

  电话:029-88228899-613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2071183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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