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标
更新时间:2024-07-12
点击次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警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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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0:0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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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水岸国际B座701(天鹅湖小镇东门南侧) 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95372872 |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东东 /0951-69156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智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苏杭名苑联排别墅11号-1-1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鹏/199953728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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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T-A24028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项目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质保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2.2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 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5 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注:3.3-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将资料领取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nxzt123@163.com,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水岸国际B座701(天鹅湖小镇东门南侧)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9号 联系方式:马东东 /0951-6915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苏杭名苑联排别墅11号-1-101 联系方式:杨鹏/1999537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鹏 电 话: 19995372872
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2024.7.12定稿.pdf 资料领取登记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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